北宋大法官_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与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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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与刑 (第2/7页)



    大家齐声答道:“国家和君主。”

    张斐又问道:“法制之法呢?”

    “个人正当权益。”大家又起身回答道。

    这种极具参与性的教学,令些学生也非常着迷,张斐的课,从来就不是老师说,学生听,而老师和学生一同探索。

    是满满的参与感。

    张斐又在边上写上“法制之法”和“个人正当权益”,拿手一比:“法制之法维不维护国家和君主的利益?”

    “.!”

    学生们突然沉默了。

    “喂喂喂!”

    张斐忙道:“你们这个沉默可是在害我啊!维不维护,快点回答。”

    “维维护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维护啊!”

    张斐急切道:“这还用想吗?维护我大宋百姓的利益,不就是在维护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吗?二者可是隶属关系,你们在想什么?”

    学生们是一脸尴尬和抱歉。

    方才一番辩论,法制之法在他们脑中,就成为纯粹的维护个人利益的手段。

    但他们这个沉默,确实很要命啊!

    官家可就在后面啊!

    张斐又问道:“在法制之法下,是国家、君主利益为先,还是个人利益为先?”

    “个个人利益。”

    “完了!”

    张斐搓了下额头,“你到底有没有在听讲,法制之法是源于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,简单来说,就是在共识的基础下去捍卫个人正当权益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共识,只有个人权益,那你就是打砸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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