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与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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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与刑 (第3/7页)

烧都可以,只要你开心,只要你愿意。往往国家灭亡的时候,就会出现这种情况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来来回回捣鼓几百遍,学生们似乎还没有理解透彻,就没有一回答对过。

    听着很简单,但用于实践,就变得无比深奥。

    张斐又道:“如果将这句话的个人正当权益给抹去,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法家之法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!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但法家之法到底还能够令秦国统一六国,如果你将共识给抹去,君主和国家都没有了,你说该以谁为先,当然是君主和国家利益为先。你们这些人啊!”

    他无奈地摇摇头,又道:“确定这一点后,我们再来看看,基于法制之法,这些条例该如何修改?

    我们就拿盗律来说,一个小偷潜入你家,偷取了一贯钱,这是侵害了君主国家利益,还是个人利益?”

    叶祖恰道:“这应该是侵害了个人利益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那就是与国家和君主利益无关?”

    叶祖恰又道:“也侵害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。”

    “果断一点,这还用想么,这必然是侵害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如果与国家和君主利益无关,也就是说只要这小偷去你家只是看了看,发现没有想要的就走了,既没有拿你的钱,又没有伤害你,就不算违法?

    入室盗窃,不但会对你的财产造成威胁,还有可能会对你的生命造成威胁,无论他偷了没偷,如果不管的话,这个国家可能就完了呀。

    但同时是否又对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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