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五十五章 无罪判决 (第1/6页)
沐子美案件用万众瞩目来形容绝不为过,三地法院几乎同时受理了起诉,为了避免出现‘乌龙’:三个法院两种判决,三处法院事先暗中通过气,并且在同一时间开庭。 有意思的是,庭审现场,双方当事人一个都没到,反而到了大批的各路媒体、记者。 双方代理律师,都是行业中的名人、精英,三场庭审,愣是把庭审变成了个人辩论才华的展示,在媒体面前,展示了一番中国律师的风采。 当然,最受关注的,还是判决结果。 网名为‘沐子美’的李某女士,罪名不成立。 但是三地法官在判决的最后,都不太合惯例的加上了一段‘题外话’。 大概意思是说,虽然沐子美的行为不违法,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,不违法不代表就是正确的,互联网是新生事物,国家大力提倡,希望沐子美等博主,尽到社会责任,注意影响…… 吧啦吧啦一大堆话,在法官看来,算得上语重心长。 但是在沐子美和很多其他博主看来,跟放屁差不多。 不违法,你说个毛? 刀不架到脖子上,谁能在乎这些废话? 大半个网络,在进行着一场狂欢盛宴,庆祝着他们的话语权受到了保障,言论自由的胜利! 当天凌晨,沐子美就表了一篇新博文。 讲述的就是她在酒吧,和几个老外聊到国外的网络言论自由,话里话外的夹枪带棒的讽刺国内。 当然了,重头戏还是聊完之后,一场多人大战。 和以往的博文相比,这篇文章风格更大露骨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