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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世间不为人改变 (第1/2页)
原告方有好几位,最著名的,是泽联科的赵泽君,此外,还有沿海某著名摇滚歌手,某电台知名节目DJ,某杂志社副社长……一共络是一个开放的空间,人家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你算是什么东西,轮到你在这说三道四,拿什么道德、法律的大帽子朝头上扣,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压人?说白了,还不是为了商业利益? 这是这部分人恼火的真正原因:这场官司,影响到了所有上网的人的‘自由言论’的权力。 网络本就是个开放的场所,博客的初衷,便是人人畅所欲言,如果沐子美因为写了她真实的经历,就被状告,甚至受到法律的处罚,其他网友当然有兔死狐悲之感。 甚至有言辞激烈的,在沐子美的博客下引用了马丁.尼莫拉的忏悔诗: ‘在德国,起初他们追杀**者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**者;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犹太人;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;m.zwWX.ORg 此后,他们追杀天主教徒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是新教教徒; 最后,他们奔我而来, 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’ 沐子美,虽然我不是你的粉丝,但是这一次,为了捍卫我们的权力,我支持你!” …… “哥,网上的舆论,对咱们很不利啊。” 这次向赵泽君汇报情况的,是军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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