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道十年,出门已是到了强秦_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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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 (第3/7页)

,官府自然是把这伤风败俗的女人拘捕了起来,但怎样定罪却成了难题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案件上报给了廷尉府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假设你们为主审,会给这名女子定什么罪?”

    闻言。

    众史子沉思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这段时间学了不少律令。

    当即就根据令史昌说的案情,跟所学的律令进行一一核对,然后把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。

    沈顺起身,冷声道:

    “回令史。”

    “律令规定:妻子对待丈夫要像对待父母一样,所以这名公士妻的犯了‘不孝罪’,丈夫尸骨未寒,就跟人行苟且之事,实在是伤风败俗、有伤风化,按律当严惩,依我看,当判处弃市。”

    讲反驳道:

    “弃市却是重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名女子虽然生活不检点,但罪不至死,我看当罚轻一等,黥为城旦舂。”

    “再则。”

    “公士的媪也在家,这名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对长辈不敬的‘敖悍罪’,按律当判处完刑(剃去鬓角)。”

    “这名女子当被罚为‘完为舂’!”

    其他史子也赞成讲给的处罚。

    沈顺面露愠色。

    他作为儒生,对这种事极为厌恶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男女不杂坐,叔嫂不通问,已经是极低标准了,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是大逆不道了,务必要从重从严处罚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他的反对无效。

    学室更多人赞成讲的判罚。

    沈顺铁青着脸,目光阴翳的看了几眼讲,最后把目光看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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