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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 (第3/7页)
,官府自然是把这伤风败俗的女人拘捕了起来,但怎样定罪却成了难题。” “最后案件上报给了廷尉府。” “现在假设你们为主审,会给这名女子定什么罪?” 闻言。 众史子沉思起来。 他们这段时间学了不少律令。 当即就根据令史昌说的案情,跟所学的律令进行一一核对,然后把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。 沈顺起身,冷声道: “回令史。” “律令规定:妻子对待丈夫要像对待父母一样,所以这名公士妻的犯了‘不孝罪’,丈夫尸骨未寒,就跟人行苟且之事,实在是伤风败俗、有伤风化,按律当严惩,依我看,当判处弃市。” 讲反驳道: “弃市却是重了。” “这名女子虽然生活不检点,但罪不至死,我看当罚轻一等,黥为城旦舂。” “再则。” “公士的媪也在家,这名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对长辈不敬的‘敖悍罪’,按律当判处完刑(剃去鬓角)。” “这名女子当被罚为‘完为舂’!” 其他史子也赞成讲给的处罚。 沈顺面露愠色。 他作为儒生,对这种事极为厌恶。 在他看来,男女不杂坐,叔嫂不通问,已经是极低标准了,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是大逆不道了,务必要从重从严处罚。 不过。 他的反对无效。 学室更多人赞成讲的判罚。 沈顺铁青着脸,目光阴翳的看了几眼讲,最后把目光看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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