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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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 (第4/9页)

说,官府会判定如果惩罚已经可以抵偿债务,就不会再管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还是偿而不罚,罚而不偿,这么做的目的,还是安抚民心,事关国家和君主,而不是捍卫个人利益。”张斐道:“民间又是如何处理的呢?”

    蔡卞道:“若是地主与佃农,可能就会逼迫佃农卖妻卖儿。”

    张斐问道:“相比起用刑罚来督促,你们认为那种处理方式更为合理?”

    大家都在相互看了看。

    叶祖恰道:“如果是我,我宁可挨二十棍,也不愿意卖妻卖儿。”

    不少人点点头。

    上官均道:“但是你挨上二十棍就算了的话,借钱的人岂不是白白损失,这有违法制之法!”

    又有不少人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问题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张斐又来到木板前,“以罚代偿,那么借钱的人就白白损失了,没有捍卫个人正当利益。卖妻卖儿,这也不合理,但你们认为这是赔的太多,可就法制之法而言,妻儿也是人,他们的权益也属于个人权益。”

    学生一怔,这还真是他们没有想过的。

    这法制之法真是无孔不入,涉及到方方面面。

    张斐道:“但如果让你们去修改,你们是会去根据以罚代偿来修改,还是卖妻卖儿?”

    蔡卞不确定道:“卖妻卖儿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若依法制之法,以罚代偿,是怎么都不对的,卖妻卖儿,只要修改成还钱,那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一般情况,都是没钱还,才会卖妻卖儿的。”上官均道。

    蔡卞道:“这倒也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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