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 (第2/9页)

  富弼听得是连连点头。

    说得好啊!

    赔偿这种事涉及金钱,你若不说清楚,多少都是官员说了算,这个是很要命的呀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这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,是深入人心,富弼也好,学生也罢,他们其实都有限制权力的意识。

    尤其是范仲淹、富弼他们这些君子党,当时意气风发,甚至就直接跟仁宗讲,你皇帝权力不能太大。

    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,是有维护士大夫权力的意义,但同时也有限制皇权意义。

    张斐问道:“宋刑统可有关于赔偿的律例?”

    大家眼神交流了一番。

    蔡卞就道:“备偿。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备偿的意义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赎刑。”蔡卞答道。

    张斐道:“跟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有没有关系?”

    蔡卞摇摇头,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备偿制度,也是要赔偿受害者,但是具体赔偿多少,是根据你将受什么刑罚来定得,假如说十钱抵上一棍,判你十棍,你就要花一百钱来免除刑罚,这一百钱就赔给受害者,即便受害者是损失十贯钱,你也是赔一百钱,这个跟受害者损失多少没有一点关系。

    张斐道:“这主要是捍卫的是谁的利益?”

    蔡卞答道:“国家和君主利益。”

    张斐点点头道:“因为个人损失不在其考量范围内,还是以刑罚为主。”

    蔡京突然又问道:“保辜制度算不算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你们说算不算?”

    叶祖恰道:“保辜一般都是用于伤人罪,如果打伤他人,官府会根据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