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46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北宋大法官 第466节 (第5/6页)

薄赋,很轻松就能解决一些问题。但法制之法是很难向儒家之法让步的,因为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权益的共识,不是某个人说了算。

    一旦国家受到威胁,可没有一个人愿意多交一文钱税,那该怎么办?最终可能就是玉石俱焚,国破家亡。”

    赵顼又困惑了,“如此说来,根本就做不到这法制之法。”

    “能,但是很难。”张斐道:“其实在我朝之前,几乎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,但是我朝是有可能实现的。”

    赵顼忙问道:“此话怎讲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就是我朝的祖宗之法,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。只要法制之法能够达到祖宗之法的要求,基本上就可以实现。”

    大家腰板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直,冒出那么一丝丝骄傲。

    赵顼也惊讶道:“是吗?”

    祖宗之法不是维护皇权的吗?

    张斐点点头:“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,这可是一条很高的标准,因为其中有一个预防思想,就是说任何事情,你都得先考虑周全。那么应用到法制之法上面,就得设想到,当遇到什么困难,可以启动什么条例,去做出特殊应对,包括,遇到什么新得问题,可以启动什么条例,去增添条例。

    儒家之法是遇到问题后,再去想办法解决,而法制之法,是要在之前就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,对于每一条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。

    如今的法制之法,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,如果现在就让法制之法占主导,肯定完了,因为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断地完善,当然。”

    张斐目光扫过学生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