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北宋大法官 第487节 (第4/6页)
防,曲为之制,是深入人心,富弼也好,学生也罢,他们其实都有限制权力的意识。 尤其是范仲淹、富弼他们这些君子党,当时意气风发,甚至就直接跟仁宗讲,你皇帝权力不能太大。 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,是有维护士大夫权力的意义,但同时也有限制皇权意义。 张斐问道:“宋刑统可有关于赔偿的律例?” 大家眼神交流了一番。 蔡卞就道:“备偿。” 张斐道:“备偿的意义是什么?” “赎刑。”蔡卞答道。 张斐道:“跟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有没有关系?” 蔡卞摇摇头,“没有。” 备偿制度,也是要赔偿受害者,但是具体赔偿多少,是根据你将受什么刑罚来定得,假如说十钱抵上一棍,判你十棍,你就要花一百钱来免除刑罚,这一百钱就赔给受害者,即便受害者是损失十贯钱,你也是赔一百钱,这个跟受害者损失多少没有一点关系。 张斐道:“这主要是捍卫的是谁的利益?” 蔡卞答道:“国家和君主利益。” 张斐点点头道:“因为个人损失不在其考量范围内,还是以刑罚为主。” 蔡京突然又问道:“保辜制度算不算?” 张斐道:“你们说算不算?” 叶祖恰道:“保辜一般都是用于伤人罪,如果打伤他人,官府会根据伤情的轻重,将判罪延后二十至五十日,假设是二十日,那么在十九日伤者死了,那么就会判你杀人罪,故此将会迫使伤人者,尽全力医治受害者。”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