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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64节 (第4/6页)
就足以证明,主观是凌驾于客观。 也就是说,法家之法事大于法制之法。 蔡卞皱眉道:“依你此言,法家中所提倡的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,不就是在推崇你的法制之法吗?” 张斐道:“这句话本身是没错得,但如果放到法家思想中,那就是错上加错,变本加厉。” “这是为何?”蔡卞好奇道。 张斐道:“你得看得这句话动机是什么,刀是可以杀人的凶器,也可以是杀猪的理财工具。法家的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,不是让大家去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,在法家中就没有这个思想。 法家的意思是,让大家都遵从我制定的规矩,更直白的说,就是所有人都是我的奴隶,我怎么说,你们就这么做。在秦法中,如这种规定比比皆是。” 蔡卞又沉思不语。 这问题好像是越问越复杂了。 叶祖恰突然开口问道:“依你之言,是不是只要遵从法制之法,便可治理好天下。” 张斐笑道:“听你这语气,好像这很简单似得。” 叶祖恰纳闷道:“这并不复杂。” 其余人也纷纷点头。 这听着是很简单啊! 遵守法制之法,这能有多难啊! 张斐问道:“若官家有错误的言行,你敢劝阻吗?” 大家不免又看向赵顼,却见赵顼在认真思索,根本没有注意他们。 只能说,这小皇帝胸襟够大。 叶祖恰昂首言道:“我为何不敢。” 张斐又问道:“你怎么去劝?” 叶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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