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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64节 (第3/6页)
啊! 可他们心里却都在嘀咕,是不是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他这话是有质疑皇权的嫌疑,你就由着他这么说下去? 这些大臣心里惶恐不安,但那些学生个个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他们到底未有体验过文字狱的威力,这有什么不能说得,已经完全投入到与张斐的辩论之中。 上官均就直接问道:“昏君贪官与法制之法有何关系?” “当然有关系,而且非常密切,让我们先来梳理一下。” 张斐来到木板前面,一边在上面写着“法家之法”,一边言道:“我方才已经说明,法家之法,是君主、大臣统治、治理国家的方法。” 然后又在下面写到法制之法,言道:“而法制之法,是一种捍卫个人权益的广泛共识。而当二者利益相触碰时,在昏君、贪官手里,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赢,你们想想看,他们是不是肆无忌惮地去破坏法制之法?更直白来说,就是随意侵占他人的正当权益。而在明君贤臣手中,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赢。是不是这么个道理?” 蔡卞道:“道理虽是如此,但这也只能说明因人而异。” 张斐笑着点点头:“不错,就是因人而异。那么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义,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,就此理而言,这都已经是客观存在的,但是却要因人而异,你说是法家之法大,还是法制之法大?” 司马光、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点头。 他们不是赞成张斐这话,而是理解张斐所言。 法制之法是客观存在的,因人而异,无论对错好坏,都是纯粹的主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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