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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84节 (第3/5页)
因为古代法律思想就是“法即刑”,所有律法的终点都是刑罚,如果你只设有绞刑的话,那么会什么情况,就是只要你犯罪就是绞死,哪怕你就是推了别人一下。 无刑则无法啊。 故此古代要设置很多很多刑罚,来应对各种罪行。 基于法即刑的准则,这个逻辑是没有一点问题,只要改成罚钱,就是多与少,这不很正常吗。 然而,刑罚,是国家惩罚个人,是二者关系,这里面往往是不包含第三者的,也就是被害者,虽然有些官员会照顾受害者,比如说许遵,但宋刑统是不存在个人利益,只有国家利益。 这肯定是属于法家之法。 而税法又是归于宋刑统,肯定也是属于法家之法,根据张斐的理论,法家之法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。 学生们一方面是豁然开朗,原来困扰我们这么些天的问题,其实都是不存在的。 因为没有法制之法,故此横征暴敛跟法制之法是一点关系都没有。 那也就解释,为什么自古以来,横征暴敛的例子,是数不胜数,因为本身就是可以这么做的。 但是另一方面,人人都觉得这横征暴敛是不对的,宋刑统是横征暴敛的依据,宋刑统就成了罪魁祸首,那又是不是说法制之法能够阻止横征暴敛? 一时间,大家又非常困惑。 王安石呵呵两声:“这小子的口才,我真是自愧不如。” 吕公著小声道:“介甫何出此言?” 王安石道:“他不就是在吹嘘他的法制之法么?” 吕公著顿时恍然大悟。 “岂有此理。” 严复突然开口道:“你莫不指我朝是以法家治国?” 张斐赶忙解释道:“我是单指宋刑统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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