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二百二十五章 束仁于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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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百二十五章 束仁于法 (第5/6页)

   因为他们认为皇帝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,而不是与平民共治天下。

    平民自然就不需要承担这责任,只要尽义务就行。

    这平民没读过书,只求生存,哪知天下之责,一出事,你不去抓他们,他们肯定跑路。

    而士大夫是深受儒家教育,懂得何谓忠君报国,懂得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的道理,这财富控制在士大夫手中,他们是能够承担起这份责任的。

    当然,目前这只是他们的理念,是他们所奋斗的目标。

    话说又回来,北宋这一批文官天团,其实也可以说是儒家最后的闪光点,后面就真的是一塌湖涂,儒家思想完全成为一种统治工具,失去了理念。

    但也不得不说,即便如此,现实离儒家的终极目标,还是相差甚远。

    最终还是敌不过人性。

    人性就还是需要律法来限制。

    故此张斐引入慈善机构这个概念,其实就是要将藏富于民的儒家思想给束缚于律法之内。

    你们嘴上天天说,共治天下共治天下,行啊,朝廷就先给予你们免税权,接下来就看你们的表现。

    你们要不承担责任,那就是属于违法行为。

    但是这又与赵顼的理念,差了一丢丢。

    皇权呢?

    富国呢?

    赵顼很是委婉地说道:“如果他们都将钱捐入这里面,朝廷就收不到税钱,如今朝廷财政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!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方才我不是说过么,这慈善机构也是需要经营的,这就是一门买卖,既然是买卖,就是需要与人交易,这该缴的商税还是要缴。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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