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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63节 (第2/4页)
常识、共识。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,不是孟子教我们的,更不是李悝、商鞅、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。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,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。” 说到这里,他打了个响指,“这就是法制之法。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,常识,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,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,所以,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。” 此话一出,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。 斗殴、偷窃,是写在《法经》中,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,是一直存在的,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,就已经存在。 这就是自我保护,本是很个人的事,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,于是就形成律法。 李悝只是分类、完善。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,然后告诉其他人,偷东西不好,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。 “原来如此。” 赵顼稍稍点头,又小声道:“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!” 吕公著疑惑道:“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!” 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:“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。”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。 他的以偏概全,没有将法家和法制分开。 那蔡卞脸上也渐渐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。 “那么问题来了。” 张斐突然问道:“商鞅的《垦草令》算不算是常识,或者说人们的共识?” 一众学生摇摇头。 张斐道:“什伍连坐法呢?” 一众学生继续摇头,但气氛一点也不嗨。 张斐道:“这一令一法,它又算不算律法?” “!” 不算吗? 算吗? 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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