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468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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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北宋大法官 第468节 (第6/6页)

这么一说,这问题就大了。

    如果顺着法制之法去推想的话,很快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,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趋于平等,而个人的自由将会放大。

    那么儒家的整套阶级价值观,都将会支离破碎。

    当然,也不至于颠覆。

    因为道德和法律,还是有很多相通之处,张斐说儒家之法更接近法制之法,这其实也没错。

    但本质上,二者也存有尖锐的矛盾,但如果是标准,就不会存有矛盾。

    虽然张斐说得很隐晦,如今这黄金一代,就没有几个是迂腐之人,尤其是王安石和富弼,他们可都主持过改革变法,虽然他们始终没有跳出那个框框,但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,也是很快的。

    司马光、文彦博在这方面,是不如他们的。

    王安石道:“我也认为此法不可行。”

    王安石与文彦博是破天荒的意见统一。

    原因竟然是因为张斐。

    这。

    赵顼问道:“先生此话怎讲?”

    王安石道:“如果都强调个人权益,哪怕是正当的,这都会使得国家变成一盘散沙,若从法家之言,就是不顾国家利益‘’若从儒家之言,就是没有舍生取义的精神,这会使得国家变得四分五裂,其实方才我就是想与之争辩此理,但可惜那小子给跑了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讪讪道:“这会不会就只是我们所想,也许张三就只是想表达律法的原则,他法制之法若只用于司法中,确实是正确的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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