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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1章 三岔口 (第4/4页)
是他兰明璐自己。 兰明璐看到陈阳刚刚的cao作就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,记得那时候兰明璐14岁,从未离开家乡的他,第一次背起行囊去了青海。 做乡厨的父亲给他找了一个师傅,那人是父亲的战友,在青海开着一家小餐馆,还未成年的他就坐着火车满怀憧憬来到了这个陌生的省份。 这位父亲的战友在部队厨房有做厨师的经验,尤其擅长刀工。 刀工是厨师最基本的功夫,俗称“墩子活”。 当年他第一次见到师傅,就看见师傅将土豆丝切成发丝一般细,而且十分均匀。 他刚到青海时先是从杂工做起,两年后师傅才让他开始切土豆丝、rou丝、rou片、rou段、鸡丁…… 直到了二十五岁那年,师傅将一块生猪肝丢在他的面前,让他切片。 普通厨师猪肝切片为了好看是要将猪肝扔到沸水里煮到四成熟再切,可师傅让他切生猪肝,这里面难度可差了不是一星半点。 那一天兰明璐清楚地记得自己把那副生猪肝切成什么惨样,也因此,师傅再一次左右开弓给了他两个大嘴巴,然后端来一大盆猪肝,告诉兰明璐,一个晚上全切完,如果有一片不合格,那就再去切一盆。 那天他没吃饭,他想逃离这个地方,但终究他咬牙坚持了下来。 成果嘛,勉强过关,但绝没有眼前这个青年这般轻松写意。 想到这,兰明璐终于坐直了身子,一直托着下巴的手也规规矩矩放好,神情比现场任何人都要认真,甚至有些严肃!我是泡泡的拒绝米其林评级的三星小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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