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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 我是精神病! (第1/6页)
伤人案结束后,社会舆论并没有因此减弱,反而更加汹涌,只是把焦点转移到了紧随其后的传销案上。 正如赵泽君所言,法律的作用,不仅保护好人,更要惩罚坏人。 保护好人,带给更多的人安全感,而惩罚坏人,最能大快人心。电影里结局,不仅要有正面主角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,反派也必然落得个凄惨应得的下场,整部戏才算圆满。 在博客中国上,周媛媛最早一篇实名博文之后,几位当事人律师开始发文,将掌握的资料公开,随时公布案件进展。 根据目前的信息,哪怕非专业的普通网民也几乎可以断定,这个传销组织完了。 以金旺‘金老师’为首的传销团伙,涉嫌经融犯罪、非法拘禁、强/jianian未遂、扰乱社会治安、聚众****好吧,最后一条罪的确是存在的,如果倒推20年,这一条罪就足够枪毙。 这几条罪名基本已经可以落实,没有争议。 除了一个“受骗大学生”陈德伟,取得了原告的谅解,主动交代问题,戴罪立功,免于起诉之外,团伙里剩下的人无一例外成了被告。 金老师本人的问题更大,除了以上几条,还多了一条‘重伤害致人死亡’。被电锯砍掉一半肩膀的那位送医院之后,当时救过来了,挺了两天,还是伤口感染挂了。 这条罪名也基本可以落实:传销组织和救人的人,双方快三十人都亲眼看见金老师化身电锯狂人,电锯上的指纹凿凿。 唯一的争议,到底是误伤呢,还是故意的。 根据公布的信息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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