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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,他十六岁报了一个演艺培训班,十八岁进了“华艺”做伴舞,十九岁认识郑明华,当时郑明华已经三十四岁了。伍小可是被进贡上去的,“华艺”的老总想拉郑氏的赞助,伍小可不是唯一一个“贡品”,但却是郑明华最喜欢的一个。 有多喜欢,看管家。伍小可住在郑明华的私人小别墅里,郑忠是郑家老管家的儿子,也是郑家祖宅里头的下人中最靠谱的一个,郑明华特意把他调了出来伺候伍小可,郑忠在郑家,实际就如同郑明华的叔伯一样,是长辈。 郑喻氏走后,管家便打电话叫人送新鲜的食材过来,郑家的厨娘有着十八般武艺,伍小可很喜欢她的手艺。 厨娘问做几个人的份,管家有点犹豫,郑明华不见得回来吃晚餐,通常他不回来的次数比回来的要多,一是忙,二是外头总有新鲜玩意儿,伍小可再怎么得宠,也已经跟他五年了,很了不得了,还没有谁能跟他这么久的呢。 于是管家说,一个人。 结果等伍小可举着筷子准备享受他的大餐时,郑明华却突然回来了,管家听见外头有声响就心喊了一声糟糕,伍小可已经扔了筷子,拖鞋也不要了,赤脚跑到玄关,勾着郑明华的脖子给了一个热情的拥抱,人就挂在他身上不下来了。 郑明华把钥匙扔在钥匙盒里,一手搂着他的屁股,把他压在鞋柜上亲了一口,含笑说:“又甜又香。” 伍小可说:“你中十香软筋散了?” 郑明华示意他下来,把包跟外套递给管家,换了拖鞋进餐厅吃饭。 管家已经机灵的备了另一份餐具,又暗暗叫厨娘赶紧的再加菜。 郑明华坐下便问伍小可: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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