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烟晚明_第十七章 陷营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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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七章 陷营 (第8/8页)

千户所;县一级军事领导叫百总(副职就是副百总)、军事单位叫百户所;百户所下面有总旗、总旗下面有小旗……

    理想很丰满,现实更骨感。老朱想的美,不多久便走了样:军头们陆续都把屯田的收入收进自己腰包,到了明朝中期,所谓的军队就完全蜕化成种田的农民了——因为算世袭的“军户”,有人身依附关系,其实就是农奴。至此,所谓的“兵”,都不会打仗了。这也是很滑稽的一点:明朝理论上的“兵”,事实上成了“民”,农民。

    敌对势力总是亡我之心不死,仗还是要打的。“兵”不行了,那让谁打仗呢?

    “民”呗。

    这就是募兵制,募兵于民。注意,这些募来的“兵”,可不是“军籍”,都是民籍!所以,在朝廷那里,他们统统算“民”。不过,很多人已经成为职业军人,不会种地了。这是明朝军制很让人无语的地方:“兵”是不会打仗只会种地的农奴、“民”是只会打仗不会种地的“兵”。

    “兵”是农奴,“指挥使”等“将”,自然变成不会打仗的地主、会打仗的“民”由谁领导呢?职业军官啊。所以,总兵、副将、参将……等另一套军制便应运而生了。

    本来这套系统都是临时性的,干完活就解散,但再后来,包工头(军头)们不干了:俺们不是杜蕾斯,凭什么用后即弃?不行,掏钱!不给钱我们也闹!

    然后,朝廷只能把这种兵制也保留下来……

    这只是粗略一说,以后我们还会深入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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