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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1章 衣服好看 (第2/4页)
,而荀菀却不喜欢吃中式的,她喜欢吃西式的蛋糕、面包,江颐在这一方面找不到丝毫的成就感,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手艺。 但此刻,顾瑾和沈青松都吃的很香,就像是她的孩子在她面前吃东西一样,让江颐产生了一种幸福感和成就感。 他们两都觉得好吃,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。 江颐开始忍不住地打量顾瑾和沈青松的相貌,想要了解他们更多一些,她觉得冥冥之中有种她就应该这样的感觉。 顾瑾的面庞生的很好,一双眼睛清透明亮,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和坚定,沈青松呢,一身西装笔挺,眉目棱角分明,他很冷,像是寒月一样。 他们两个一个热,一个冷,完全相反的两种感觉,凑到一起意外地让人感觉很合适。 虽然很合适,江颐却觉得,顾瑾嫁人太早了,十九岁就嫁人了,如果是她的女儿,就算在合适再优秀的男人,她也舍不得让顾瑾这么早嫁人。 就是单纯地舍不得。 随后,江颐又注意到顾瑾的手,虽然白皙,但是上面可以看见粗糙的纹路,这是常年劳作才会有的痕迹,可见顾瑾是一个非常热爱劳动的人。 沈青松和顾瑾的手都差不多,手上长满了茧子,让人看了就心疼。 不像荀菀,从来不用承受人间疾苦,江颐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吃苦头,她会心疼的。 那年平反的时候荀菀还在襁褓,荀菀和荀柏都吃尽了下放的苦头,从那以后,荀菀就再也不会让他们干半点儿活儿。 顾瑾和沈青松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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