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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兔眼迷离 第144节 (第2/10页)
里外,大小事只求个安乐祥和,哪能跟薛凌一样,去在意低头不低头。 如此耳濡目染,含焉自是一身恭顺。太平无事的年景里,这性子在那片地,十里八乡都有名。她五官本就颇为清秀,三餐无忧又养的肤色极为白净,不似寻常农家面黄肌瘦。 加之姚家从小请了先生跟着识文断字,书卷气惯来衬人。一到了女孩子长开的年纪,婷婷袅袅低眉,黄花嫩蕊堪怜……(卧槽……我在写什么!!!!!反正我也不记得在哪读到的了,先这么着吧。) 没准薛凌躲在平城角落里翻话本子时,纸上所书的妙龄佳人,拿含焉的脸套上去,也能称的像模像样。 一朝凄风苦雨后,被掳的汉人女子,应是成千上万个含焉。只是胡人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养毫无用处的牲畜,看不上眼的,或取其毛皮,或就地宰杀。能被带回鲜卑王都,起码得是个奇珍异兽。 幸与不幸,是相对而非绝对。横死无疑是人间惨事,偷生却是各有论调。能活成什么样,也是各有造化。除了死在鲜卑王宫大牢里的珍珠,兴许还有黄金,白玉,翡翠之类的。 流落的久了,大多就记不住自己原来姓甚名谁。 含焉不是没忘过,她身段娇如弱柳,是典型的汉女长相,且更似中原以南的汉人些,鲜卑王都着实不多见。 王宫里的人亲自来挑货,窑子掌柜心知人一走大概是回不来。绝佳的摇钱树,他自是不太想放手,故而并没把含焉推出去。 前路何方,含焉并不知道。机会稍纵即逝,由不得人多作考虑。胡人无纺织手艺,薄纱绫罗都是从中原讨来的,下九流的地方,更是没什么好货。夏季纱衣生硬,线头能将人的皮肤划出一道道红痕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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