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兔眼迷离_雄兔眼迷离 第141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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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雄兔眼迷离 第141节 (第7/10页)

气便能累积,她迟早能将这个人扯到院子外去。其背上伤口就随着这拉扯一阵一阵的往外冒血,转眼前胸也染成一片绛红,半个身子掉在了染缸里一般。

    像,像丁一。

    薛凌好久都没想起过丁一了,此人不比鲁文安年长,按年岁,她该正正经经的喊一声丁大哥。只这种娇声软语,断然不可能出自平城的小少爷之口。既无同辈相惜之谊,有无老幼怜爱之情,薛凌自是说不得与丁一有多亲近。

    在丁一之前,她没有杀过人,起码是没有真切的去确认一个人死在自己手底下。路上霍家的狗围追堵截,刀剑无眼,不问生死存亡,不管姓甚名谁。回忆起来,还小有懊恼,万一她是一条命也没取到呢,实在是亏的慌。

    在平城时,她是能从杀戮里寻得一丝快感的。原上有一种称为胡牛的动物,少见的很,偶尔出现,她能兴奋个三天三夜。牛比其他动物都大,皮子贵,rou还好吃。但要在牛群里猎一只并不易,这畜生的角十分锋利,毛发比牦牛还长些,弓弩难以穿透皮rou。围成一圈时,人根本不敢近身。

    旁人多不乐意随着她折腾,唯有鲁文安陪着。两人追着牛群走,再想尽办法引诱一只让其落单,才有可能切成块带回城。每每得手,那种畅快比抓个兔子黄羊要大上几倍。

    闲的慌了,她会想,杀个人该不过如此。等哪天胡狗瞎了眼,攻上城来,没准比杀牛还要畅快些。

    哪知道,杀个人这么难。

    可又确实不过如此,她手起剑落,拂了一下眼皮的功夫,丁一就死的透透的。死之前,也是含焉这般口齿不清的咕哝着喊。

    “小少爷,你快走。”

    薛凌瞟了一眼含焉,将目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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