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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兔眼迷离 第107节 (第9/12页)
扛回住地,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? 鲁文安便手把手教着薛凌驯那些飞禽走兽。这里头的路数,天下畜生一个样,不管是扁毛的,还是圆毛的,无非就是怕饿罢了。赶上心情好,就让鲁文安先拿点难吃的枯枝树皮去,饱一餐饥一餐的喂几日。 等饿到一身的皮都贴了骨头,再让薛凌捡着鲜嫩的草叶鲜rou出面,便是最桀骜的黄眼野鹰,也乖乖让她拿捏,更不消说那些本就没啥骨气的黄羊兔子了。等玩上几日厌了,她也懒得再管,反正鲁文安会帮着收拾了,或放或吃,都是后话。 如今吃着这馒头,薛凌突然想知道,抓她的那个人,到底是怕她死了,所以拿些汉人吃食来哄着。还是,想驯她,一如她过往驯那些畜生? 不过,好像也没差多少。不管是哪种,终归,她是个猎物。好在,有些猎物,再怎么驯,它还是会咬人,狠的恨不能将人整个手都啃掉。 薛凌自残是在早间,石亓到时却是已经日暮。这中间胡人男子又送了茶饭,薛凌却始终没将眼睛上的布条揭下来,仍是大多数时候都极其乖顺的倚在床上。 由于来来回回的摸索那枚银簪子,手心里的薄汗几乎未干过。这么精致的东西,并不适合杀人,除非一击即中。偏人还不能立马死了,毕竟自己的包袱在哪还是个未知数。里头的东西,大多可以丢弃。纵是平意,拿不回来也就拿不回来了,唯独拓跋铣的那枚骨印,无论如何丢不得。 她一直都在想着如何才能制住那人,万无一失的把东西拿回来。注意力倒被转移了大半,加之行动没那么受限,情绪倒比前几日好了许多。连腕间疼痛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,索性是从小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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