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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5章 (第2/4页)
没有“刑吏”这一说的。然而关于这一点,卑微的芝麻官丁把总并不知道。 这里面有个关于巡抚的误会。 …… 明代的巡抚,除了巡抚标营的各级军官,手下是没有文官编制的。 巡抚之于朝廷,本身只是一项工作内容,而非正式官职。比如老熊的任命书,上面正式的名称是“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”,其中右佥都御史是本官,巡抚福建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是差遣,无品级。 无论老熊在地方上呆多久,其实名义上他还是属于中央编制,不是地方编制,只是被临时委派到地方上办事,有点像后世的工作组。 因此巡抚的文职属官,除了处理文书的书吏,并没有其他正式编制。所以,讲真,老熊看似偌大一个官儿,其实是光杆司令一个——即便是县令,朝廷还给配个副官县丞呢。 但是事情还得办,人还得找。所以像老熊这种,就必须以个人名义招一批幕僚帮办公务,或者临时征用地方上一些候补佐杂官过来办事……咳,这些人的工资,还得老熊用自家俸禄买单。 事实上直到清末光绪年间,朝廷才出台相应的条文规定,但依然是巡抚自行征辟的办事员,不是编制内的官员。 所以,宋嘉他们自称的“巡抚衙门刑房吏员”这个名头,是真正的瞎编:抚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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