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后,影后她不当人了_第674章 正当防卫,不予立案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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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674章 正当防卫,不予立案 (第1/4页)

    警察叔叔的问题,也都是一些常规的基本问题。

    只有一个问题,是带着质疑的。

    “你是白鹿的保镖对吧?你接受过专业的训练,为什么没能第一时间从受惊的白鹿手中夺下匕首?”

    历筝表情都没变:“小鹿受惊过度,她那时候情绪都快崩溃了,我不敢太用力,怕再刺激到她,伤到她,更怕加重对方的伤势。”

    根据视频显示,历筝在不到三十秒之后,就从白鹿的手中夺下了匕首。

    这个说法,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非常合理。

    正当防卫的判断,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。

    第一点,白鹿符合,她是为了使本人的人参、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。

    第二点,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。

    白鹿符合。神经病都已经潜入到她的房间了,还拿了匕首,匕首都已经对着她头顶落下了。百分百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。

    第三点,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。

    白鹿还是符合,当时的情况,历筝已经夺下了私生饭手中的匕首,但私生饭挣脱开了历筝,张牙舞爪的尖叫着要‘杀了你’,再次扑向了白鹿。

    这一点,符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。

    第四点,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的。

    白鹿当然符合了,她刺伤的是神经病私生饭,没有第二个人。

    第五点,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。

    白鹿的情况,也符合。

    当她刺了私生饭三刀后,她就停止了防卫的行为。并且,她在第一时间报了警,叫了救护车。

    这说明白鹿根本没有想要严重的伤害他人的念头。

    当不法侵害者失去了伤害白鹿的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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