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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(第4/4页)
利”才是一切选择的根本,享乐和吃苦,都是因为当事人有所得才能坚持。 多数时候这个“得利”不仅是世俗公认的钱币珠宝或名誉地位,虽然看不见但不表示不存在,每个人需要的不同。 为了修饰从中得到的快感,人们开始用“情”去合理化。 毕竟重感情的人,自古就比重利的人听上去高尚。 忍受不幸福婚姻的人更愿意被说成无私奉献,被说为了家庭和孩子,贴上传统和良善的标签,也不愿承认自己的懦弱、无能,和从不幸中得到的扭曲式满足感。 正因为如此,人不得不思考,做选择时,要让自己看上去是更重感情还是更重利。 对慕与潇来说,选母亲就是孝顺,是感情类的抉择。 但选爱人就是自私,容易被归结为利益类的。 但对柳墨来说,若以后同样处理这种事,选父亲则是愚孝,是懦弱和荒谬,是利益类选择。 因为如果心中无“利”可图,怎么可能犯贱。 坚定选择慕与潇,则是深情,是她应该做的。 往往能两全其美最好,如果不能,就是这种时候了。 她一定会选慕与潇,但是慕与潇会怎么选? 柳墨想了一路。 她给慕与潇发信息:“我在门外,我想进去陪你一起跟她聊一聊,你来决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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