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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7 (第3/4页)
人问好,他们叫他“先哥”。 在电梯中,我尽量往后靠,把头埋得很低。“先哥”倒是没怎么注意我,但是她旁边的几个人却看了我好几眼。 先哥,洪都新府最火的少爷,甚至可以说是镇店之宝。做这行的,并不像一些里描述的“面如冠玉,貌比潘安,姿如婀柳,瘦的像棵青葱”。相反的,这种人并不吃香。来这的都是一些如狼似虎的人,他们图的都是的刺激,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。你必须要帅,可是那并不是娘。先哥这种的确是天生当少爷的材料,身高一八五,体重七十五公斤,皮肤呈麦色,身材健美,肌rou可弹跳;说情话信手捏来,男女通吃,技术一流。他长得很帅,是属于男人的帅,剑眉星目,阳刚之气。他爱穿小一号的衣服,身体有种“呼之欲出”的感觉,让人血脉喷张。 有人说这个行业的人个个面色发黄,双目呆滞,畏畏缩缩,像常年不见光的草。那么我告诉你,他错了。这是个高级服务行业,你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,笑容阳光,精神十足,喝的了酒,玩的了常人之所不及的玩意。先哥在人前仿佛永远不会累,精神好的不得了。先哥,一马当先的先。他也特别敬业爱业,简直是把它当毕生事业去奋斗。他研究出许多新花样,技巧难度一时无人可比拟,但后来有人破了他的记录,那个人叫“阿汶”。 能来这的客人都不怎么简单,而他的客人开头更是大。 他旁边的几个人也都是这的少爷,和他的关系……就好比宠妃身边的几个不红不火的官女子和答应一般。他们多少都会留点指甲,但是右手中指与无名指的指甲却清一色短的可怜。 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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