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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四十章 大明社学 (第1/6页)
宛平县社学有十六所,分散于宛平四周,以移民子弟为学子。 张博志与孙举文因为一场“豪赌”,那自己从镇江送到了北直隶,承担起了教育重任,考虑到社学之重,隶属于县、州、府,行事处处受制,很容易重蹈明初覆辙,两人曾在一月份上书朱允炆,提议将社学、县学、府学独立出地方,即: 社学隶属于县学,县学隶属于州学,州学隶属于府学,府学隶属于国子监,国子监隶属于礼部。 朱允炆亲笔回信赞赏两人的提议,并表示会慎重考虑,希望张博志与孙举文等人先打好社学基础,招揽好百姓子弟,以做到“弱冠以下,务必进学”。 张博志经历过洪武朝,知晓当年社学出过多少的问题,背后有多少的不堪回首。 受制于洪武朝的高压政治与官僚统治,社学只是一个形式,学生不在学,师儒不讲论,甚至还成为了官吏迫害百姓,捞取好处的一大手段。 社学没好处可以捞? 呵,太天真。 这个世界上,官吏但凡想要弄点好处,蚂蚁缝都能抠出钱来。 首先社学是有名额的,比如五十个名额。 其次,有愿意读书进入社学的,问有钱没有,没钱,滚。你家有钱,好,啥,孩子来了却不想读书,想玩?没关系,有钱就不需要读书。 最后,哎呀,不够名额了,找人吧。比如种地的,经商的,没空读书的,逼着对方来社学,不来都不行,啥,给钱,哦,那什么,我们换一家接着请,社学都够名额。 朱元璋对这些事的定性是“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”。 当然,社学在当时不被欢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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