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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五章 拘传李博堂父子 (第1/4页)
李博堂面无表情地听那个稽查组组长读完两份税务法律文书,以很内行的口气说:“领导,据我所知:你们在对我们进行税务行政处罚之前,应该先履行告知义务吧!税收征管法规定:对于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,纳税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、可以要求听证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我现在对你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要求举行听证,而且要向你们省地税局提请行政复议。所以,你现在跟我宣读这个决定没有意义,我也不会在这上面签字!” 那个稽查组组长笑了笑说:“李总,刚刚我们先到了你们财务部,已经向你们的财务负责人送达了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》,你们的财务负责人杨璐娟已经在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了字,她等下就会来向你汇报的。我现在宣读给你听的,只是我们准备对你们公司进行追缴税款和处以罚款的初步意见,你们当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、可以提起行政复议。但是,你应该也知道征管法上有一条:你在听证和提起行政复议之前,对于你们所偷逃的税款一亿三千多万元,必须先缴入国库。至于那四倍的罚款,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我们奉陪到底!” 这时候,那个后面进来的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大队长对李博堂说:“李博堂,你如果要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,可以委托你们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全权代理。你和李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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