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分卷阅读89 (第3/4页)
牛逼”。 关于案子,夏溪从一团浆糊当中将主线和支线全扯出来,顺着一根脉络整理事件,并且辅以证据,游刃有余。谁是工程的开发方、谁是工程的出资方、谁是工程的施工方、谁是分包方,谁是承包方,角色一清二楚,彻底解决掉了此前“你说A是开发方,我说B是开发方,你说B是施工方,我说C是施工方”的混乱状态。而且,这还不是单纯一起项目转让,而是主项目嵌套子项目,即,天发只转让掉了一部分的项目,在形式上还是整个大项目的开发方、出资方,权利义务深度渗透。夏溪剥丝抽茧,证明,涉案项目已经进行转让,“在开发、出资上面,已与天发房地产没有任何关系。” 说来简单,但绝不是可以轻易完成的事,所有相互关系都需法律支持。夏溪知道,法正明显非常满意她的效率。 夏溪相信,看了她的答辩状,任何人都能明白,上城房地产公司才是应该支付拖欠款项的人。 最最最有利的文件,当然就是转让合同。谢天谢地,合同条款清楚明白,没有多少争议条款,白纸黑字写了许多权利、义务。 另外,夏溪问过客户——没有委托协议。如果上城认为这是委托关系,而非转让关系,他们必须得要出示委托协议。这么大的项目,流程不可或缺。 第三,天发并未进行任何监督管理。如果需要付账,天发怎么会不进行监督管理?不检验就乱撒钱?这不符合逻辑。夏溪打算,到了庭审,如果上城坚持天发出资,就叫对方拿出监理证据!如果不能拿出,当然就有问题! 还有第四……第五……第六…… 总之,经过努力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