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阵子_破阵子 第9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破阵子 第9节 (第7/9页)

床上,口中塞着一个麻核桃,满脸泪痕。

    谷屠户是个血性汉子,忍不下这口气,当日便叫人写了状子递到衙门。

    第二个报案的是马秀才,他父母双亡,独自带着年仅十三岁的妹子住在西角楼巷的一座宅院里。二月初三,他去庄上收租,天黑前赶不回来,便在庄上过夜,次日回到家中,见妹子和谷小姐是一样的情形。

    马姑娘不堪其辱,三日后便悬梁自尽了,马秀才这才决定报案。

    之所以断定这两起案子是同一人所为,是因为苏主事发现谷小姐口中的麻核桃和马姑娘口中的麻核桃大小,颜色,重量都十分相近。

    他还告诉章衡:“这麻核桃本是一种刑具,用来堵住犯人的口,免得他们瞎嚷嚷。”

    章衡道:“那苏大人您认为是官差作案,还是曾经受过刑的犯人作案?”

    苏主事呷了口酒,道:“大约是后者罢。”

    第三起案子发生在二月十五,苦主是浚仪桥街袁举人家的小姐,袁举人当晚也不在家中,他并没有报案,只是私下知会了一名相熟的刑部官员,托他捉拿犯人。

    之后两起也是如此,姚尚书命苏主事一并记入卷宗。

    章衡看完,想了想,道:“先是屠户家,然后是秀才家,举人家,官员家,这个采花贼胆子越来越大了。报上来的已有五起,没报上来的还不知多少。依我看,天底下的罪犯,无耻莫过于采花贼。他们仗着自己会武功,用些下三滥的手段欺辱弱女子,还自诩风流,真是辱没了风流二字。”

    苏主事点头道:“正是这话,我猜他下一回的猎物还是官宦人家的小姐。唉,出了事只知道催我们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