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道十年,出门已是到了强秦_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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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 (第6/7页)

的好好的,子三天不给他吃饭,这儿子该怎么判?”

    史子答道:

    “自然是判‘弃市’。”

    令史昌又问:“那要是父没了,儿子三天不上坟祭祀,又该如何判?”

    众史子迟疑一下道:

    “祭祀只是形式,不能算犯罪。”

    令史昌接着问道:

    “那欺负活着的丈夫和欺负死掉的丈夫,那个更重?”

    众史子道:

    “自然是欺负活人,人都死了,你就算想欺负都没法欺负,那怎么去定罪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。

    众人也感觉到不对了。

    令史昌道:“秦律规定,通jianian讲究现场捉jianian,‘捕jianian者,必案之校上’。假设现在丈夫因为当官住在官府,妻子红杏出墙,丈夫听到风声跑去捉jianian,没捉到,怎么判?”

    众史子面色稍滞。

    惊疑道:“按律捉jianian得现场捉到才算,丈夫没有捉到,那就拿不出通jianian的确凿证据,那......这妻其实不算犯罪。”

    令史昌道:

    “好,记住你们的说法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都认为欺负死去的父比欺负活着的父罪行要轻,欺负死去的丈夫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。”

    “回头再来看这个案子,这名公士死了,其妻才和人通jianian,即便这也算‘欺负’丈夫,那么欺负死去的丈夫,是不是当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?”

    众人当即沉默。

    令史昌继续道:“既然按律捉jianian没捉到不算犯罪,那她的姑(婆婆)等到事后才来报官,这就等于没能抓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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