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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三章 咸阳无小吏! (第1/8页)
田安并没有急着去告官。 他故意在外面等了一会,确定郑升没有去狱衙,而是朝其他方向走去后,这才下令把郑升给抓了,随即去告了官。 狱衙内。 狱曹狎和华狱掾眉头一皱。 他们刚处理完今日政务,正准备回家,没曾想,都天黑时分了,竟然还有人来告官。 而且这人是真的告官! 两人并没给回复。 狱衙并没有收捕、审讯有罪官吏的职责,这个职责是属于御史府下侍御史的。 他们哪敢僭越? 大秦审案自有一套规程。 地方设有郡狱和县狱,分别由郡尉和县尉管理,不过郡狱和县狱基本只处理民事案件。 吏治案件归于地方的监御史。 监御史跟地方的郡守(县令)、郡尉(县尉)平级,共同构成了地方的三驾马车,监御史类似于后世中纪委一样的存在,并不受地方管辖,只对咸阳的御史大夫负责,负责监督地方的官吏。 咸阳自然也不例外。 狱衙是负责处理民事案件,吏治案件则归于侍御史。 侍御史由御史中丞统领。 职能为掌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,监察文武官员。 侍御史分:令、印、供、尉马、乘五曹,分别监领律令、刻印、斋祀、厩马、护驾等事宜,但也供朝廷临时差遣,出监郡国,持节典护大臣丧事,收捕、审讯有罪官吏等职能。 侍御史的官职不大,年秩也仅六百石,但掌握的权力却极大。 狱曹狎皱眉道: “华狱掾,这案件不在我们职能范围,我们就不要参与了。” “咸阳跟地方不同,两三百石到六百石的官吏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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