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道十年,出门已是到了强秦_第一百三十一章 都只是借口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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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百三十一章 都只是借口! (第3/6页)

  他倒是不关心这个。

    他关心的是这‘令’是什么?

    而且还加急。

    他在咸阳呆了不少时日了,也见过不少邮人传书,但像今天这种又是‘令’又是‘急’的,还是第一次遇见。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

    在大秦。

    皇帝下发的诏令才能被称为‘令’。

    官员的只能被称为‘命书’。

    ‘急’则是加急。

    秦朝的《行书律》中有规定:‘行命书及书署急者,辄行之;不急者,日毕,勿敢留。留者以律论之。’

    律令意思很简单。

    ‘命书’和上面注明‘急’的文书,应立即传送,不急的也要当天送完,不准耽搁,否则依法处置。

    ‘急书’相当于后世的特快专递。

    秦朝传‘书’的方式很多。

    有步行传递,走得快的称为‘利足’,走得慢的称为‘轻足’,高级点的用马车传送,称为‘传’,因而专门用来送信的邮车也被称为‘传车’,骑马传送叫‘驿’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秦朝还有船运。

    只要能加快书信传送的,大秦邮人基本都能用。

    不过大秦的邮人并不好当。

    有些书信的确不是‘加急’,但官府为了保证效率,也是想了各种方式对邮人进行监督。

    《行书律》规定邮人每天赶路的速度:‘一日一夜行两百里。’

    由于旅途中没法监督,为了避免邮人拖延症发作,以及在路上磨磨蹭蹭,官府也另外规定:上路之后,邮人必须记录自己当天走的路程,途径的重要城邑之间的距离,以供上级考核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。

    《行书律》还规定:‘行传书、受书,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暮,已辄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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