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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破案的我,成了世界瑰宝 第176节 (第1/8页)
大庭广众之下,自首的态度摆得十足。 这是教科书级别的自首,大家都知道,主动投案自首意味着什么。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在法律上一般能享受到减轻处罚。 而另一边嫌疑人来自首,警方必须受理。 蒋飞被母子俩架住了,不得不把“自首的犯罪嫌疑人”往办公室带,他转身,脸色猛地沉了下去,“坏了!被他们抢先了。” 这完全是有备而来。 另一名女警心情也很糟糕,她跟了上去。 另一边明女士收起虚假的鳄鱼眼泪,泪眼婆娑的假象背后,那双精明四射的美眸斜了一眼律师,无声询问道:这样就行了吗? 李律师轻轻颔首:“夫人您不用担心,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都规定,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,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‘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’的原则1……” 换言之,在这原则之下,无论孙楠宸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,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,也会坚守这条底线。 “孙少爷犯案时系未成年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而孙少爷作为嫌疑人,又有主动投案自首、真心忏悔的良好表现。他作为一位公民,之前更没有犯罪前科、案底清清白白……” 那可太好了!这些法条简直是为她儿子量身打造的! 明鹤予心里十分舒坦,如同温泉水流淌过心尖,她一激动,眼泪又差点下来了,“没错,我儿犯案时是未成年,他有什么错呢?” 世界各国都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些宽容,本质上是给误入歧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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