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浒话事人_第178章 清河县的异常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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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78章 清河县的异常 (第3/4页)

改,脾气稍有不顺抡拳就打。

    “这倒是没有,只是伤了几个泼皮。”

    朱富摇头道。

    “清河县准备怎么判?”

    孙磊又问道。

    “杖脊六十!”

    朱富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哥哥,宋刑统卷二十一斗讼律,【四门】律条十五并疏格敕条三中有有言:诸斗殴人者,笞四十;谓以手足击人者。伤及以他物殴人者,杖六十;见血为伤。非手足者,其余皆为他物,即兵不用刃亦是伤及拔发方寸以上,杖八十;若血从耳目出及内损吐血者各加二等。”

    裴宣见孙磊看了过来,连忙抱拳说道,身为曾经的六案孔目对于刑律那是相当了解的。

    “也就说二郎把那些泼皮打得吐血了?”

    孙磊点了点头道,他这才知道古代原来打架可以判罚这么重,难怪牛二敢在大街上拦着杨志撒泼耍赖,就是吃定了刑法重杨志不敢动手,可没想到杨志一肚子火没压住。

    “是的,武二郎武艺了得,几下就把十几个泼皮打倒在地,不过好在下手有分寸,没有死人!”

    朱富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人也打了,判也判了,那这事不就算完了。”

    孙磊又问道,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事了,武松看来是上次的事情有了教训,知道下手轻一点。

    “哥哥,那些泼皮背后的大户不肯,硬是说武二郎伤人过重,要重判发配!”

    朱富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如此,既然县府已经定罪判罚,斗讼双方就该如此化解,不可再告!”

    裴宣疑惑的问道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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