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三百一十五章 监督之道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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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百一十五章 监督之道 (第3/6页)

必须要先统一权力,否则的话,这么庞杂的事务,要在一年之内,做到井井有条,如果不设一个官衙统管此事,是根本无法做到。

    若将权力分化,那只会跟现在许多官衙一样,导致这人浮于事,就还不如不改。监督之道,是在于监督其将事做好,而非是让对方不做这事。

    各位赞成与否,许某才疏学浅,是不敢多言,但若用监督来说事,是无法立足的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稍稍点头。

    刘述争辩道:“许寺事言之有理,监督之道,在于监督其将事做好,敢问许寺事,如此庞杂的事务,谁能监督的了。你知道东京所需吗?你又知道各个地方是什么情况吗?到头来全都是发运使说了算,其中必然会滋生贪污腐败。”

    许遵笑道:“站在王学士的立场,他的职权是清除弊政,至于该怎么监督,与王学士无关,王学士可从未说过,不准御史台、谏院监督。他也没有奏请官家,废除一切监督官衙。

    无法监督,问题是应该是监督之人能力不足,而不是王学士的过错,不能说让王学士来迁就监督之人,以监督为先,来制定国家政策,这简直太可笑了。

    我们身为监督官员,执法官员,应该是想办法去监督,而不是让对方配合我们监督,这与逢场作戏,私相授受又有何区别?”

    许遵说自己不善于争讼,那真是谦虚了,其实他的思辨在朝中也是一绝啊。

    他这一番监督之论,将刘述等人都给说晕了。

    这监督是被动的,不是主动的,让对象站在你面前,一动不动,让你盯着,这能叫监督吗?

    这人去哪,你就跟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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