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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66节 (第2/6页)
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?” “!” 学生们沉默以对。 “有没有?” 张斐又再问道。 富弼突然答道:“没有!” 张斐立刻问道:“为何?” 富弼回答道:“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,而是礼。” “正确。” 张斐点了下头,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,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,道:“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,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,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,强迫性,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,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。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,是教化,而不具有强迫性的,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,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,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。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,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。 二者相比,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明,因为儒家之法是要更接近法制之法的,德与法也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。” 这一番话下来,每个人都是茅塞顿开。 儒法之争,已经长达千年。 虽然如今儒家强势,但到底文无第一,从学术层面来说,并未争出一个结果来。 其中一个原因,就没有一个标准。 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放在中间,作为标准,这一对比,就知道儒家之法肯定是要高于法家之法的。 儒家的胜利是必然的。 上官均就道:“这不是挺好得吗?” “是好啊!” 张斐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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