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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12节 (第3/6页)
畏惧,可知这朝中是什么情况,他尚且如此,更何况那些有钱无权的富商们。 这文章翻来覆去,就是再怎么看,都有针对商人的用意。 文章中说得再明显不过,此法防止jianian商借用贡奉制度,剥削百姓,聚敛财富。 虽说这只涉及部分商人,但在商人看来,这就是一个讯号。 粗暴一点地来说,都已经砍了你一刀,还会在乎多砍两刀吗? 话说回来,这商人借贡奉体系聚敛财富,最多只能说是道德不好,但并不违法,这不违法的收入,王安石都不放过,那么那些不合法的税入,又能跑得了吗? 刚轻松不到两天的事务所,立刻又变得门庭若市,但这回捐款倒是不多,几乎都是有捐地意向的富商。 此时此刻,对于他们而言,这风险规避就变得尤为重要。 最有效的方法,就是分散投资。 寺庙那边扔一点,形势户那边放一点,慈善机构这边也放一些。 慈善机构对于他们的诱惑力,就是一点,确保他们不会倾家荡产,因为根据慈善机构的契约,将会保证他们的子孙后代的衣食住行,同时还包括读书。 在平时或许谁也不会在意,但在此时,这一点就变得尤为重要。 …… 二更时分,事务所的员工都已经下班,也包括范理,毕竟慈善机构跟他们都没有关系,店里就只剩下张斐与许芷倩。 两个工作狂留在这里,自然不是需求某种刺激。 “目前慈善机构拥有的土地,已经超过八百顷,而这些天捐助的善款也达到五千三百多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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