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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529节 (第3/5页)
回事,现在的法乃是官府之法,而法制之法就是咱们百姓之法。” “有没有你们说得那么好,你们是在做梦,这怎么可能。” “是啊!这怎么可能。” “听说官家好像非常认同这法制之法?” “是吗?” “若是官家支持,那估计有可能成功。” “但愿如此吧!” 等到这第一波客人离开之后,王安石、司马光也赶紧付了钱,离开这酒馆。 二人是一路沉默来到皇城前。 司马光终于忍不住,长叹一声,“真是好一个官府之法,百姓之法,他们理解的比我们还要透彻啊!” 王安石道:“故此他们也知道,这是不可能。” 司马光对此倒也不好否认: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” 王安石偏过头去,小声道:“虽千万人!” “我呸!” 司马光瞪他一眼:“若千万人都反对,那还是百姓之法吗?那只是你一人之法。” 说着,他就挥着大袖往皇城里面行去。 王安石鄙夷道:“真是鼠辈也!连失败的借口都想好了。” 这一期新闻报就犹如冬天的一把火,点燃了汴京市民的激情。 没有什么二法之争,也没有什么儒法之争。 这两篇文章就是用最简单直白的词汇,讲述法制之法的理念。 也就是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。 这句话咋看再普通不过,本就该如此,但仔细一想,又发现这真是太难了,又太令人心动了。 是立刻得到百姓的拥护和支持。 道理就与朝中那些大臣反对的理由是一模一样,上面过得太舒服,都不想去改变,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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