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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89节 (第4/5页)
则知礼节;衣食足,则知荣辱”,又道:“与之对立的是什么思想?” “儒家。”上官均回答道。 张斐写上“儒家”,又问道:“怎么说?” 上官均回答道:“生,亦我所欲也,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 张斐立刻又写上这句话。 文彦博见罢,不禁心想,这小子真是狡猾。 他本想先挑起二法之争,可看眼前这情况,张斐似乎又想挑起儒法之争。 张斐又写上“法制之法”,“基于法制之法,又该如何解释?” 顿时一片沉默。 这。 你有说过吗?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,啧了一声:“你们真是就会读死书,脑子是一点也不活。” 学生们已经进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阶段。 你吐槽! 你尽管吐。 我们就这德行。 张斐也见他们脸都不红了,也知道吐槽的杀伤力在减弱,于是直接在法制之法下面,写上四个字-——舍生取利。 大家看得一愣。 法家好歹也只是鼓励大家去追求利益,你这好了,直接舍生取利,为了利益,连命都不要了,是更为疯狂啊! 张斐又道:“你们要清楚一点,在义与利这个问题上,儒家和法家是对立的,但并非绝对对立的,法家没有否定‘义’,但更强调‘利’,在富足的情况下,百姓自会懂得礼节; 而儒家也没有否定‘利’,只是更强调‘义’,生,亦我所欲也,但是遇到义,就要舍生取义。 关于儒法之争,我就不多说了,要是争得话,估计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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