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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564节 (第2/6页)
现在的生活状态,因为这些也买不了多少钱。 许多百姓家里器具是多,但都是很老旧的,一文不值的,每月收入就那么一丁点,结果算成三等户,百姓能不抱怨吗?交了税,饭都吃不上了。 但车马、宅子、田地这三大件,是足够代表百姓的财富,天天乘马车出门,你说自己是穷人,鬼都不会信,这养马比养人还要贵。 而收入更是划分户等的关键因素,如果以收入来划分的话,朝廷是可以准确的算出,向什么收入的家庭收多少钱,是不会影响到百姓的正常生活状态。 比如说一些富豪每年收入上万贯,就是向他征收个两三百贯钱,也不会影响到他。但如果百姓每年收入只在三十贯钱,征收两三贯钱,可能都会让百姓少吃几顿饭,但如果你只征收个二三十文钱,那也影响不到。 故此这种计法还将每年交的税也算在里面,如果减除每年要缴的税,剩下的钱,可以以温饱来划分,那就不太可能引发民怨。温饱线即以下的就算了,但温饱以上的,收个十几文钱,百姓也不会怨的。” 司马光听得是连连点头,“言之有理啊!” 王安石也觉得不错。 如果能够计算准确的话,就是少收一点,靠人数凑上去,也行啊! 问题就在这里,你能不能计算准确? 韩绛就问道:“百姓每年收入多少,全靠百姓自己申报,你能保证百姓就不会瞒报虚报吗?” 张斐赶紧摇头道:“这我无法保证,这可是属于税务司的问题,税务司表示他们可以做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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