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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548节 (第2/6页)
么多人力物力,去调查清楚的,这可能会使得国家财政雪上加霜。” 富弼是连连点头:“你说得很对,我跟那些司法官员、学生商量此事时,也是考虑到这些问题。这税收乃是国之大事,不可轻举妄动,但是这种情况也应当避免,不能杀鸡取卵,竭泽而渔,这官逼民反,同样也会令财政雪上加霜。” 他希望用法制之法挡住募役法过度剥削那些下等户,但在立法的时候,那些司法官员纷纷表示不行,因为这会给官府添加极大的麻烦。 国家要是收不上税,国家就完了呀,这风险太大了。 富弼也没有想出好的办法,只能来找张斐求助。 张斐沉吟半响,道:“富公似乎还沉浸在德主刑辅中,而并未将观念改为德主法辅。” 富弼忙问道:“此话怎讲?” 张斐道:“我曾在课堂上讲过,德主法辅,法制之法是入罪的依据,三纲五常乃是出罪的依据。 偷税漏税就是违法行为,因为法令就是这么定的,如果要改变这个入罪条件的话,其实也不是不行,关键官府不一定做得到,还得考虑到现实问题。那么就只能从出罪方面去考虑。” 富弼听得是频频点头。 张斐道:“假设一个百姓偷税漏税被官府抓住,发现他家中赡养着老人,这就可以参考孝道。 又或者说有嗷嗷待哺的小孩,又或者他曾因上阵杀敌,保家卫国,导致身有残疾,家境贫寒。 富公在税法下面,添加这些条件,司法官员在审案的时候,可以去参考这些条件,然后给予宽松的处理,甚至于直接免除他的税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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