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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争 (第4/7页)
那蔡卞脸上也渐渐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。 “那么问题来了。” 张斐突然问道:“商鞅的《垦草令》算不算是常识,或者说人们的共识?” 一众学生摇摇头。 张斐道:“什伍连坐法呢?” 一众学生继续摇头,但气氛一点也不嗨。 张斐道:“这一令一法,它又算不算律法?” “......!” 不算吗? 算吗? 就他们的常识而言,这当然是算律法的。 但此时此刻,无人敢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。 “唉...!” 张斐又是叹了口气。 也不知道为什么,如今他一叹气,这些学生的心都揪了起来。 到处找地缝。 张斐道:“有个词是怎么说来着,人亡什么息.....!” “政息!” 一个小机灵鬼答道。 “对!人亡政息。” 张斐点点头,“但这个词往往是用于什么事上面。” “改革变法。” “不错。” 张斐又点了下头,“开始是变法,但最终却是政息,何解?就是因为如商鞅颁布的那些法令,更准确的来说,是政令,而不是律法。”….说着,他捡起炭笔来,来到木板前,“除非一些极为特殊的例子,在大部分时候,我们可以这么来区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。法制之法是来源于人们对于自我正当权益的保护,或者说是一种常识,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广泛的需求。” 说着,他从下往上画了一个箭头符号。 又在右边从上往下画了个一个箭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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