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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488节 (第4/5页)
张斐问道:“为什么?” 蔡京道:“因为王五的本意是要赖账,而非是要伤害国家和君主的利益,判罚不宜太重,而且他若直接还钱,官府也不需要多出那么多损耗,所以我觉得备偿比较合适,但是赎刑之钱,应该归官府。” 王安石听得眉头一皱,似乎想到了什么。 张斐赞许道:“蔡京,你可以脱离臭皮匠的队伍了。” 要谈到钱,蔡京脑子还是很灵活的。 蔡京面对这句话夸奖,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,还是该郁闷。 张斐又继续说道:“王五的行为是有意给官府造成损耗,但又是间接伤害到国家和君主利益,备偿是无疑是非常合适的判罚,让他自己选,是打他,还是罚他,毕竟二者都合理。 有钱不还,考虑的是官府的能力和执行力。要命的就是,王五确实没钱还,那该怎么办?” 学生们都看着张斐,包括后面那群人。 这个问题确实不好解决。 在很多官员眼里,就是打他一顿偿债。 安抚人心。 但基于法制之法,这不能打。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,确实没有人回答,他才说道:“我再重申一遍,基于法制之法,那我们的原则就是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,不是以伤害别人的人权益为前提,这个人包括王五。 不还钱,损害赵六的利益,但他又没有钱还,官府如果秉持法制之法的理念,就只能是根据王五每月的收入,去强制规定他每月得还多少钱给赵六。一定要王五还钱,但同时不能以伤害王五为前提去还钱。” 大家皆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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