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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522节 (第3/5页)
有的参知政事全部参与。 这些宰相们来到殿里,一看大家都在,心里也清楚是怎么回事。 赵顼也不委婉,开门见山道:“之前富公提议以法制之法为理念,修改《宋刑统》,朕让诸位慎重考虑,不知诸位考虑的如何?” 富弼冤啊! 当时不是你提得吗? 我只是赞成而已。 赵抃非常谨慎道:“陛下,老臣还是认为修改《宋刑统》,兹事体大,还得再慎重考虑考虑。” 曾公亮、文彦博、司马光不约而同地稍稍点了下头。 他们都觉得这还是太急了一点。 若依以前的观点,改《宋刑统》,就是要改祖宗之法。 王安石最受不了他们这种瞻前顾后的性格,到头来,是一事无成,当即就站出来:“陛下,臣以为赵相言之有理,《宋刑统》是不能轻易修改,臣还是建议让中书门下修法,然后以陛下的敕令颁布。” 他是绝对支持修法的,虽然有可能会对他的新政有所限制,但是这会在法理上给他提供莫大的支持,相比起来,那点限制也都算不得什么,关键也限制不了什么,一个是政令,一个律例,就不是一回事。 司马光、文彦博立刻鄙视一眼王安石。 敕令敕令,这个问题就过不去吗? 以敕令修法,不就成了皇帝说了算吗? 这他们可不会答应的。 他们对于律法都非常看重的,同时对皇权的戒备是相当重的。 故此他们是经常驳回赵顼的敕令。 赵抃道:“上回富公说得非常清楚,法制之法与《宋刑统》有着诸多矛盾,若颁布敕令,这矛盾如何处理?” 王安石道:“当然是以赦令为先。” 赵抃哼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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