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493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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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北宋大法官 第493节 (第3/6页)

是说了么,法制之法必须要区分开君主国家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。富公十有八九就只会针对个人利益这部分,而不会去动上半部分。”

    赵顼好奇道:“你凭什么这么笃定?”

    张斐嘿嘿道:“因为我都不知道,富公又怎么会知道。”

    赵顼愣了愣,“你不知道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我是真不知道,我在课堂上也只是讲了捍卫个人权益,没有怎么提到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。”

    赵顼回想了一下,好像还真是如此,张斐从头到尾都只是强调个人权益该怎么去立法,但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,他并没有讲。突然瞧了眼张斐,似笑非笑道:“你是不知道,还是不敢讲?”

    张斐赶忙解释道:“我所知的,已经全部告知陛下,我相信富公也应该察觉到这一点,法制之法已经会对君主有所限制,陛下能够答应,那就已经是非常为国家和百姓考虑,他若再进一步,那纯属就是得寸进尺。

    关键,我其实并不认为富公出来揽下此事,是为了限制君主。恰恰相反,他是打算借法制之法来弥补庆历年间的遗憾。”

    赵顼好奇道:“法制之法与庆历新政又有何关系?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与法没有关系,但与人有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人?”

    “正是。”

    张斐点点头,“难道陛下认为,庆历新政失败,是因为新法不对吗?”

    赵顼不禁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张斐道:“富公经历过庆历的惨败,他应该非常清楚,就是这些人在蚕食着国家和百姓的利益,但同时他们又拥有权力,若不将这些人给摁住,是很难变法成功的,这估计也是富公不太支持变法的原因之一。而法制之法是能够很好的限制住这些人,富公若要动手脚,肯定也是在这方面动手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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