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247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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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47章 (第1/3页)

    “在法定意义上,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!”

    “在民法上,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,而在这件案子里,我们追逐抢劫犯,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。”

    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。

    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,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。

    就比如说民法上,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……

    必须要是消极的、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。

    而民事义务,包括法条上规定的、合同上规定的、道德层面约定俗成的等等。

    这些条文颇为枯燥。

    若是该行为是积极向上的,道德所鼓励的,便不可以简单将其定义为因果关系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……

    从民法上来说,这段因果关系,在民事上,是不支持的。

    “按照民法,我们追逐的行为,理论上不会造成任何消极、违背道德的后果,因果关系自然不构成!”

    秦牧深吸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继续说道:“在刑法上,因果关系指的是人的社会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请问下原告方,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,这个行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?”

    这一句反问。

    再次把原翠莲说的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她完全没想到,对方的口才这么好。

    才说到第三点,就把她起诉的内容驳斥了大半。

    关键……

    说的还都是她听不懂的。

    “第四点,你说我们无忏悔之心,这点更是无稽之谈!”

    秦牧没有停顿。

    趁着势头,继续驳斥:“在事发之后,肇事司机华立,并未逃逸,当即拨打了110和120报警电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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