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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逃人 (第2/4页)
.. 所谓逃人,指的是满清入关后分赏给旗下充当奴仆的汉民,这类人等大致都是崇祯年间清军入关掳掠而去的,其后满清定鼎中原,为赏八旗满洲将士之功,摄政王多尔衮特令在京畿、北直圈地酬功,所圈地中之民一律拨充旗下为奴。间中也有清军南下作战相继俘来的明军,这些人打仗不行,干活却是可以的,加上都是青壮汉子,故深得满洲主子所喜。 胡老大便是家中土地被八旗圈走,其人不愿被投充为旗下奴而带着老娘和兄弟南逃的。 想到死在南逃路上的老娘和兄弟,胡老大忍不住打断了宋襄公,破口大骂道:“狗日的逃人法,为了拿咱们回去做奴,鞑子杀得人比逃人还多!” 宋襄公在边上告诉周士相,清廷为了防止地方隐藏逃人,制定了苛刻的逃人法,若发现有人敢藏匿此类逃人,那是罪上加罪的,弄不好要株连整个家族,人头掉上一大片的。 又道那鞑子为何如此重视逃人,究其原因,还不是这逃人乃那些满洲主子的命根子,主子们都指望着这些旗下奴替他们耕种生产,若旗下奴都逃了,主子们谁来养活? 已过世的清摄政王多尔衮在顺治四年时便有对满汉官员谕旨,说“向来血战所得人口,以供种地牧马诸役,乃逃亡日众,十不获一,究其缘由,jianian民窝隐,是以立法不得不严。若谓法严则汉人苦,然法不严,则窝者无忌,逃者愈多,我满洲驱使何人?养生何赖?满洲人独不苦乎?” 为防再有汉官胡乱进言,多尔衮又谕告群臣:“有为剃发、衣冠、圈地、投充、逃人牵连五事俱疏者,皆斩之,本不许封进。” 如此重压之下,各地官府便不敢再怠慢逃人的事,但凡境内有逃人的,一律是捕了往北遣返,为此捕杀窝藏百姓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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