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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还有10个 (第4/10页)
知逃跑的懦夫。 有这种人作为战友,孔雀可以暂时不用管身后,他可以全力对付眼前的牛头面具人。 读者身份证-五六③⑦四三陆七伍 当孔雀扑向那个牛头巨汉时,阿华正在向那个斩了他一条手臂的食尸鬼开枪。 因为没了右手,所以他只能用手枪。 还倒在地上的他强忍着断臂的疼痛,一枪接着一枪朝那巨汉的前心连续射击。 阿华每一枪都打中了,所以那牛头巨汉胸前接连爆出血花,但是那东西却依然在迈步向前。 康陶制式手枪的威力也就只能让他的身躯稍微有些震颤,却挡不住他的脚步。 孔雀就是在这时候加入战斗的,他第一时间就拔出前奏,朝着那牛头巨汉的眼睛开了一枪。 孔雀之所以喜欢用前奏,就是因为这支枪用的是点357口径的马格南子弹。 马格南原本是指一种粗而短的酒瓶。因为这种子弹装药多,所以轮廓就是矮矮胖胖,看上去颇像酒瓶,因此才以此得名。 在检查那个猪头厨师的尸体时,孔雀就注意到这食人鬼人的皮肤非常奇怪。 它的触感很像是紧身的橡胶衣,可能就是因为如此,他们才显现出强悍的抗击打能力。 塔读小说AP.P<,完全开源~免费的网@文.小说*网-站. 孔雀不知道以大威力著称的马格南子弹是否能击穿这种变异皮肤,所以他选择射击食尸鬼的眼睛。 那玩意的眼睛上可就没有这层橡胶衣服,所以眼睛还是这种生物的死xue。 看那牛头面具男的模样,孔雀认为他肯定是那种力量大,不过却是动作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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